西安将开展建筑物外立面整治,首批涉及2187栋楼宇!
西安街景 图/网络
从本月起至2019年3月底,西安将按照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步骤,在全市“三环、五周边、七区、八线”周边及可见区域内,开展规模性建筑物外立面整治行动,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重大活动召开。
整治问题
此次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城市建设特色不明显,建设水平不高,特别是沿街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沿街景观总体效果不好、建筑外立面缺乏整体形式规划和色彩规划;
部分历史街区缺乏文化特色设计和历史文化展现较弱、沿街商业外立面广告杂乱无章、建筑物材料老损并存在安全隐患;
公共绿地面积过小绿化品质低、人行道铺装缺乏创意施工粗糙、城市家具不完善和人性化关怀不够到位等。
在建筑物外立面“洁化”整治的基础上,实现“绿化、美化、亮化和序化”,通过五化同步推进,为市民带来更好的生活感受。
城市“韭菜楼” 图/南五台看星星
整治范围
此次的建筑物外立面整治范围为“三环、五周边、七区、八线”周边及可见区域内的重要路段。
“五周边”丨
① 嘉宾和媒体驻地(4星级以上宾馆)
② 名胜古迹(包括南门、碑林、钟鼓楼、明城墙、大雁塔、小雁塔、大兴善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未央宫遗址公园、唐城墙遗址公园、陕西历史博物馆、化觉巷清真大寺等)
③ 相关产业基地(高新区、经开区已建成的产业园,西飞集团等)
④ 主要商圈周边及可见区域(小寨、钟鼓楼、北院门回坊文化风情街以及高新区、曲江新区等区域的繁华商业区域)
⑤ 交通枢纽(机场、西安北客站、西安火车站等)
“七区”丨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明城墙内区域、曲江新区、临潼区、高新区和经开区的已建成区域
“八线”丨主城区东西大轴线、南北中轴线、绕城高速、西禹高速、包茂高速、西临高速、郑西高铁、机场专用高速沿线和出入口
大雁塔北广场 图/李起栋
目前,首先确定对东西、南北两大轴线和南新街、西新街、东新街、解放路、东五路等全市94条道路上的2187栋楼宇进行立面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415万平方米。(东到东三环,西至西三环,南起南三环,北至北三环)
整治原则
对建筑物外立面,本着“既要有文化传承,还要有地域特色”的设计理念,聘请国内优秀设计单位,对选定街区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
根据改造对象的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改造方法和设计策略,使其既尊重周围环境,又能反映时代特征;建筑色彩将整体规划,同时有主次之分,对重要改造对象进行样板式的全面改造,对非重点改造对象进行主要元素、节点的控制性改造。对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和广告同样规划设计,形成统一风格。
在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整治的同时,对人行道及广场铺装、街道平面绿化、立体绿化、城市家具、城市雕塑、夜景亮化等方面进行同步整治。
唐延路林带
整治内容
以建筑立面整治为主,同时提升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和广告、人行道及广场铺装、街道平面绿化和立体绿化、城市家具和城市雕塑、夜景照明。
② 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和广告形成统一风格。
③ 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整治的同时,对人行道及广场铺装、街道平面绿化、立体绿化、城市家具、城市雕塑、夜景亮化等方面同步整治。
西安城墙远眺 图/网络
将西安各街区沿街建筑景观划分成:高标准全面整治类建筑、旧区成片改造类建筑、整体粉饰类建筑、外观清洗类建筑、保护建筑等五类。根据整治类别、整治内容和整治深度的不同,分别制定相应标准,对应实施,彰显特色,更新改造,修新如新;维持原貌,修旧如旧。
整治阶段
启动试点丨从2018年6月起在全市每个区选择1~2个楼宇作为启动项目进行试点。6月底前进场施工,其他任务也要尽量缩短过程时间,按照相关流程加快推进。此阶段任务,要求在7月下旬前基本完成。
全面整治丨在试点的基础上至2019年3月30日,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推开,使西安的城市面貌发生较大变化。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的70%(4月底前完成设计,10月底前竣工验收),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浐灞半岛 图/李文博
责任分工
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局(市城区环境整治作战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原则,抓好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资金保障。
整治施工前,要按照“四改两拆”要求,先行拆除整治街道范围内所有认定需拆除的违法建筑和违法设置广告牌匾等。
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工作,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城北街景 图/南五台看星星
此外,悦君了解到,西安将进一步疏解中心城区过密的建筑和人口。2020年,在明清历史文化区及隋唐历史文化区内,疏散人口3万人,增加50公顷绿地、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至2025年,初步形成历史文化底蕴彰显、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城市特色突出的历史文化核心区。
在明清历史文化区、隋唐历史文化区内,公共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不得变更、兼容其他经营性用地(居住、商业、旅游、娱乐)土地用途。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不再新增住宅建设。区域内大型生产物资批发市场逐步外迁且不再新建;市一级大型医疗设施应考虑在全市范围内均衡布局,不再新增建设规模。
明城墙以内不再新增居住用地,商业(商务)、旅游、娱乐用地不得变更、兼容居住用地。占地规模小于7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不得单独建设,占地规模小于70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只拆不建。区域内的商业用地建设,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容积率不得大于2.0,绿地率不得小于25%。
隋唐历史文化区内,占地规模小于1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不得单独建设,占地规模小于100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只拆不建。区域内的商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容积率不得大于3.0,绿地率不得小于25%。商业(商务)、娱乐、旅游用地多拆少建,公益类服务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拆一建一。
主城区经典丑楼之一
西安市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施工标准
(要点节选 · JUSTXA)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拟开展整治的重点街道外立面项目装饰施工按本标准实施管理。
建筑装饰外立面施工内容包括外墙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外墙涂料工程。
凡建筑外墙采用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的,禁止设计、使用瓷质面砖进行外墙饰面,3层以下(含3层)或裙房除外。
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建筑高度应小于150米;石材幕墙建筑高度应小于100米;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
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符合西安市城市规划要求,体现历史文化风貌和现代风尚,提升临街建筑品质,彰显城市特色。
②城市环线管控区丨主要应用高品质环保型装饰材料,综合选取真石漆、石材、铝板等饰面材料进行美化处理。
③城市视线廊道管控区丨钟楼至东、西、南、北城楼及出明城墙后的延伸线、大雁塔至和平门、大雁塔至青龙寺六条视线通廊,原则上应采用石材类(含人造石材)等装饰材料。
④城市商业金融区丨鼓励使用轻质、节能的外墙装饰材料。
⑤城市交通功能区丨结合周边出入口广场、绿化植被和设施,原则上应采用高品质、耐污染的外立面材料。
⑥城市标志区丨应遵循开放性、人性化原则,采用高品质、环保型、耐酸雨、耐污染的外立面材料。
⑦文物保护区丨严格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相关毗临建筑的整治应当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形制和结构与文物本体相协调,原则上应采用近似材质,高品质环保装饰材料。
曲江鸟瞰 图/张云洲
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施工技术标准。
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使用水性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采用节能、节材、节水、防火、环保的建筑装饰装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工程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
西安南二环 图/张云洲
西安市建筑工程外立面及外部空间设计管理规定
(要点节选 · JUSTXA)
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
多层公共建筑屋顶宜作坡屋顶处理或屋顶绿化处理;高层建筑屋顶形式是城市轮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风貌协调的基础上,建筑顶部应适当外观设计,电梯房、设备房、楼梯间等屋顶建构筑物统筹于建筑顶部造型一并设计,形成丰富的建筑天际线。
高层建筑应进行夜景照明设计,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展现建筑的轮廓与特色,应符合《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的相关要求。
规划建筑需纳入实景中,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色彩选用应符合《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西安市城市色彩设计导则》要求,同一组建筑主体色调不宜超过两种颜色。
应充分考虑外立面使用材料的安全、环保性及投入使用后的清洗维护。
空调室外机、落水管、冷凝水管等外露设备均应进行隐蔽设计,减少对建筑外立面的影响。空调室外机位的设置应方便安装并留有足够的净空尺寸,确保室外机热交换良好。空调室外机位及冷凝水立管应与建筑立面相协调,采取隐蔽措施时应保证有效通风。
城市“韭菜楼” 图/南五台看星星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按实施文件制作,建筑屋面应进行艺术化设计。
居住建筑的每间起居室、未设置中央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房间均应设空调室外机位,统一综合考虑室外空调机位,且应进行隐蔽设计,不得影响建筑外貌。
建筑项目环境营造应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提升城市品质,形成人性化的空间环境。
临规划商业街两侧的建筑宜设置近人尺度的骑楼、檐廊、挑檐、挑廊等人性化过渡空间。
规划建筑后退道路空间宜对地面铺装、花池小品、城市设施(座椅、树池、垃圾桶等)、人行道等进行整体景观设计,形成开放性、人性化的城市空间。
公共建筑项目四周不得设置围墙,必须要界定空间时可采用绿化、水景等景观方式,提交的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水景雕塑等效果图及设置的位置;中小学、幼儿园等需要明确空间界限的项目,应采用透空栏杆、绿篱、通透式围墙等形式。
沿街商业用房临街面不应设置封闭式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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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街景 图/张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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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 张晓哲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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